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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表日期:26-01-23 字体大小: 放大 正常 缩小
(2026年1月22日太原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太原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红彬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中共太原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锚定再现“锦绣太原城”盛景目标,聚焦国家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精准服务高质量发展,深入践行司法为民,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推动“十五五”良好开局、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太原篇章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来源:太原日报)
(编辑:黄 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