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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信访局召开《信访工作条例》
学习研讨会
发表日期:22-05-10 字体大小: 放大 正常 缩小

常委会信访局召开《信访工作条例》学习研讨会
5月7日,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局召开《信访工作条例》学习研讨会(以下简称《条例》),信访局局长史瑞泉主持会议,并就做好《条例》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信访局全体人员参会。

史瑞泉主持会议
会前,信访局编制了学习资料,收集“做好信访工作”的文章、“信访工作条例全文”“《信访工作条例》与《信访条例》新旧条文对照表”“《信访工作条例》涉公安条款对比”“为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信访工作提供有力制度保障——国家信访局负责人就《信访工作条例》答记者问”的文章汇编成册,印发常委会领导、信访领导组成员、信访局全体人员,要求信访局全体同志结合工作认真研究,并认真撰写学习体会。
会议分为学习、研讨交流两个阶段。会议第一阶段对《条例》原文逐条进行了集中学习,史瑞泉局长宣读了国家信访局局长李文章《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开创新时代信访工作新局面》的文章,高琦副局长宣读了《为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信访工作提供有力制度保障——国家信访局负责人就<信访工作条例>答记者问》的文章。会议第二阶段,每名同志结合岗位职责和人大信访工作实际,畅谈心得体会,并就如何推动《条例》落地落实落细进行了深入交流研讨。
史瑞泉局长指出,《条例》是我们党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制定出台的第一部全面规范信访工作的党内法规,是新时代信访制度改革的标志性成果,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实现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基本遵循。《条例》系统回答了新时代信访工作是什么、信访形势怎么看、信访工作怎么干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于规范和加强新时代信访工作具有里程碑意义。信访局全体同志要准确理解把握《条例》的核心要义和基本要求,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及省委、市委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大信访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理清思路,明确任务,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宣传引导,完善配套措施,做好综合分析,把《条例》明确的各项任务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奋力开创新时代人大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供稿:张知渊)
(摄影:苗鸿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