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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美蓉带队开展《太原市
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草案)》立法调研

发表日期:24-04-03    字体大小: 放大 正常 缩小

阎美蓉带队开展《太原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草案)》立法调研


为做好《太原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草案)》的初审工作,4月1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阎美蓉带领部分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市人大代表,深入机关、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调研,市卫健委主要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召开座谈会


阎美蓉一行先后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第三十七中学校、市中心医院府城院区等地,实地察看公共场所禁烟标识、控烟宣传标语张贴、戒烟门诊设置及控烟管理工作等。座谈会上,调研组一行认真听取市卫健委关于我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情况的汇报,详细了解执法部门在公共场所控烟执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与会人员围绕控烟立法进行了深入交流。

阎美蓉强调,一要充分认识公共场所控烟的重要意义。开展控烟立法,创造无烟环境,是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客观需求。制定出台《太原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充分体现了市委、市人大对公共场所控烟工作的高度重视,将为我市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公共场所控烟工作提供有力支撑。二要积极开展公共场所控烟宣传工作。发动社会团体、志愿者,充分运用广告牌、宣传栏、公共视听载体、新媒体等手段,在学校、社区、医院、公园等公共场所广泛开展控烟宣传活动,引导群众积极树立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在全社会大力营造良好的控烟氛围。三要稳步推进公共场所控烟立法工作。立足市情实际,深入分析立法需求,突出重点,努力提高法规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扎实做好条例草案起草工作。立法工作中,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严格按照既定目标,确保各项立法任务按照时间节点顺利完成,为推进健康太原建设贡献人大力量。





(供稿:任 冰)

(摄影:翟 敏)

(编辑:苗鸿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