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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美蓉带队开展文物保护“一法两办法”执法检查
发表日期:24-10-24 字体大小: 放大 正常 缩小

阎美蓉带队开展文物保护“一法两办法”执法检查
根据《太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文物保护“一法两办法”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安排,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阎美蓉带领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太原市文物保护和管理办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部分常委会委员、教科委委员、市人大代表参加。

召开座谈会
9月13日,执法检查组召开动员部署会,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市文物局、小店区文旅局、晋源区文旅局贯彻实施文物保护“一法两办法”情况汇报。9月27日、10月22日,检查组一行先后赴阳曲县轩辕庙、大王庙、辛庄开化寺、不二寺,尖草坪区赵家山民居、净因寺,杏花岭区南肖墙关帝庙,清徐县西怀远圣母庙、上闫村洪福寺,迎泽区崇善寺等地开展实地检查,就发现的问题与市文物局及一线文保人员面对面交流,提出改进意见建议。
文物保护“一法两办法”颁布实施以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践行立法宗旨,认真落实法律法规各项要求,扎实开展文物保护、管理、研究、宣传、利用等工作,文物本体保护基础进一步夯实、博物馆公共服务持续提升,文保事业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
阎美蓉强调,文物是国家和民族历史文化的珍贵遗产。保护好、利用好文物,对传承中华文明、增强民族文化自信、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关于下一步工作,一要进一步增强文物保护意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增强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加强宣传教育,不断提升民间文物、国有文物管理使用责任主体的保护意识和法治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文物保护的良好氛围;注重文物的日常保养维护,加强濒危文物的抢救保护与修缮,确保历史文化遗产的核心价值得到真实完整有效的保护和体现。二要进一步推进文物活化利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举办各类展览展示、公益讲座、媒体宣传、阅读推广,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宣传活动,将历史文化遗产价值转化为社会综合效益,在文化传承和服务本地经济中发挥更大作用,更好地反哺宣传和保护。三要进一步完善文物法规制度。增强文物立法主动性,密切关注国家、省法律法规修订工作进度及重点内容,加强重点问题、关键条款研究,尽早启动修订我市办法的立法调研;提升人大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有效实施,为我市推动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建设文化强市提供良好法治保障。
(供稿:任 冰)
(摄影:翟 敏)
(编辑:苗鸿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