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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并开展
《山西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执法检查

发表日期:25-08-11    字体大小: 放大 正常 缩小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并开展《山西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执法检查


8月7日至8日,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鑫带队来我市,就《山西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爱萍参加。

检查组一行先后赴小店、清徐、古交、迎泽、杏花岭、阳曲等6个县(市、区)12个点位,重点围绕体制机制完善、服务设施建设、政府补贴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等内容进行检查。

执法检查组强调,太原市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坚持高位推动、精准施策,在完善工作机制、优化设施供给、医养康养结合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尤其是在医养结合试点运行家庭病床服务方面,为全省提供了有益探索。

在下一步工作中,要坚持统筹协调,充分发挥政府在促进养老服务中的主导作用,条块协同、区域统筹,齐抓共管、凝聚合力,共同推动养老服务工作发展。要聚焦老有所养不同需求,增强居家、社区、机构等不同服务形态照护服务功能,让老年人享受到更加方便可及的服务。要强化要素保障,从供需两端发力,打好土地供应、政府购买服务、税收优惠等方面的政策“组合拳”,确保养老服务有保障、价格可承担、运营可持续。





(供稿:段俊海)

(摄影:翟 敏)

(编辑:翟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