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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四次会议

发表日期:26-04-30    字体大小: 放大 正常 缩小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四次会议


4月28日、29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计伟,副主任冯原平、李文权、阎美蓉、李发平、袁尔铭、田文浩出席。

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第一次全体会议39人,出席第二次全体会议38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太原市档案管理条例〉等三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的起草说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太原市城市更新条例(草案)》的起草说明,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关于《太原市城市更新条例(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一泓清水入黄河”工作情况的报告。就人事任免事项,听取市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提请报告和市人大人事代表委员会的审议报告,拟任命人员作供职发言,并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

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太原市档案管理条例〉等三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表决通过人事任免名单,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强调,今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各项工作十分重要。要以思想引领为根本,不断强化理论武装。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不断强化使命担当。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扎实推进立法工作,持续增强监督实效,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更好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大局。要以自身建设为抓手,不断强化履职能力。始终保持清正廉洁,弘扬求真务实、狠抓落实的工作作风,推动人大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为“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奋力谱写并州大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裴耀军,副市长陈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于昌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红彬,市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供稿:李俊华)

(摄影:翟 敏)

(来源:太原日报)

(编辑:翟 敏)